通知公告
电影学院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一)
发布时间:2023-03-07点击:[]次

电影学院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一)

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7991.htm),为更好地鼓励各位同学积极参评,现对“国际学生奖学金”“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和“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等5项专项奖学金先进行评选,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推荐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先推荐校级奖学金中的5项专项奖学金(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国际学生奖学金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

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出版奖学金

本科生

博士生

本科生

研究生

本科生、研究生

本科生、研究生

本科生

学生数

推荐人数

学生数

推荐人数

4

1

1

1

1

1

一共评选4个名额,1名定向海洋与地球学院、1名定向环境与生态学院;其余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不限名额

不限名额










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太阳集团1088vip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二)申报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的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需在3月13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提交。

电子版提交至1713260425@qq.com

纸质版提交至海韵园行政楼C415办公室。

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细则见附件2。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太阳集团1088vip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

2.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太阳集团1088vip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太阳集团1088vip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此次参评成绩以3月10日23时59分59秒前录入的成绩为准。

2.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5.更多相关问题详见附件5《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太阳集团1088vip

20223年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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