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电影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9点击:[]次

电影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本科生: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今年将奖励一批在全国高校就读的本科优秀厦门学生,现将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厦门籍本科在校生(厦门生源:在厦门读高中并在厦门参加高考的学生)。

二、奖励名额

名额不限,学校初审,最终名单由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审核确定。

三、参评条件

2021-2022学年度获得下列3项或以上成绩(荣誉)者(获奖证书落款日期需要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之间)

1.学校党委或校行政授予的校级荣誉称号,如校级三好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等;

2.学校一等奖学金或以上者,其他称号奖学金需学校证明其为一等奖学金等级;(校级奖学金,不分等级的,都可以视为一等奖学金)

请不要提交学校官网公示截图,如无法提供获奖证书,可到学生事务大厅开具证明并盖章。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含体育、文艺、技能等)竞赛、创新大赛,获省一等奖(前三名)或全国二等奖(前六名)及以上者;

4.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含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

5.参加院(系)级及以上科研取得成果;

6.省级党委或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成绩或荣誉;

7.在全国性大型活动中担任志愿者,并获得主办方表彰;

审批时,获得成绩和荣誉多项者、成绩和荣誉级别高者、教育部直属高校申报者优先。

四、提交材料要求

请有意参评的同学于11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送至海韵园C415办公室,《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yljiang@xmu.edu.cn,邮件主题标明:“年级+专业+姓名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

1.厦门市教育基金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

2.各类成绩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3.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一张,背面写明姓名);

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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