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点击:[]次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执行:《我院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太阳集团1088vip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太阳集团1088vip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3-2024学年内(即2024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10%2%8%2%

(三)评优指标基数

1.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2.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培养层次

优秀毕业生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本科生

4

1

3

1

研究生(硕+博)

3

1

3

1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发布评优通知;

(二)院系组织评优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三)院系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本科生、研究生的评选指标数见附件34,应在评选指标内进行评选,不得随意调整。

(二)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我院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2023-2024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9.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4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学院将认真审查参评学生的学业情况、行为表现和欠费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五、评优材料提交要求

为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能顺利领取到荣誉证书,参评学生务必于65日(周三)前提交纸质材料至海韵行政楼C410潘老师工位处,电子版发送邮箱pcz@xmu.edu.cn,以下纸质和电子材料均要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一)系统申请

毕业学生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毕业生表彰评优申请优秀毕业生申请两个应用,两者需分开填写申报);

(二)纸质材料

本科生:

1.太阳集团1088vip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太阳集团1088vip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2),签字处必须本人手签;

2.民主评议表:班级须提交《2023-2024本科毕业生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2),必须班长签字。

3.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非实习)证明,备注好姓名和学号,随申请表申一并提交。

研究生:

申请学生提交《电影学院研究生申报荣誉称号学生事迹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此表在研究生系统中申请,经研究生导师、教学秘书审核后生成,打印出来后需要教学秘书签字);

2.学生成绩单,自行打印后找教秘写上标准分和同年级本专业排名,并请教秘签字;

3.太阳集团1088vip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4.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5.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签字后拍照或扫描提交,否则按均分处理

6.科研成果复印件:

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三)电子材料

本科生:

1.相关申请表格:《太阳集团1088vip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太阳集团1088vip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本科生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文件以姓名+××申请表/汇总表命名;

2.相关证明材料:需按照姓名+获奖项目证明材料的格式规范命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如有些材料无,可不递交):

1)成绩单(进入本研教务系统查询);

2)电子版工时截图(志愿汇);

3)太阳集团1088vip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不在太阳集团1088vip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系统上显示的,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4)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5)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签字后拍照或扫描提交,否则按均分处理);

6)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公开并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

研究生:

相关申请表格:《电影学院研究生申报荣誉称号学生事迹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申请表(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同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潘老师,2580158


Top